比赛组别 「足金组(含硬足金)」, 足金制造首饰, 以重量分30克以上及以下两组。 「足金镶嵌组(含硬足金)」可镶嵌其他天然物料,例如钻石, 宝石,珍珠,翡翠,彩色附着物等。整体足金外观部分其比例不少于50%, 按材料价额分港币五万元以上及以下两组。 首饰类别 戒指, 耳环, 项錬, 手镯, 针坠, 另类首饰, 套装(由上述首饰类别选择两款或以上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