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翡翠标志
天然翡翠标志——天然翡翠,必选地方
翡翠以色泽均匀通透为贵,造出的首饰无论小件的镶嵌戒指,或是手镯,都令人眼前一亮,是翡翠首饰中的上品,价格亦因而较高,甚至在拍卖会上由买家竞投正所谓物以罕为贵,能够挖掘出这种质素的原石是可遇不可求,因此有人鱼目混珠,利用化学方法植入树脂,改善翡翠的色泽,由下品充上品,但人造的价值远不及天然,然而化学方法加工的翡翠首饰不易凭肉眼分辨。
有「优质足金标志」的成经经验,商会于2007 年推出「天然翡翠标志」计划,派员到参与店铺抽验翡翠首饰,合格店铺会获「天然翡翠标志」,商号亦承诺只售卖天然翡翠,提升消费者的信心。
市场上的翡翠以绿色为主,而商会抽验的翡翠首饰,尽量包含各种颜色,不论红、黄、冰、白、紫、墨,是否镶作,都属抽验范围。
「天然翡翠标志」计划是由香港及九龙珠石玉器金银首饰业商会合办,目的为确保香港除拥有「购物天堂」及「正版正货」之美誉外,亦是购买「天然翡翠」必选地方。参与「天然翡翠标志」计划之商号,其店内只可出售天然翡翠,并同意由商会代表在店中抽取翡翠作鉴定之用。鉴定结果如全部符合标准者,商会将会颁发一个该年度之「天然翡翠标志」给商号,以兹识别。
香港珠宝首饰业商会于2022年7月正式运作,并获香港珠石玉器金银首饰业商会及九龙珠石玉器金银首饰业商会授权执行「天然翡翠标志」抽验及颁发标志工作。
规则及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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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天然翡翠标志」的商号必须在店铺内售卖天然翡翠,(店铺内不能售卖及陈列任何处理翡翠、树脂充填翡翠、染色翡翠或假翡翠)。 2. 申請商號必須為「香港珠寶首飾業商會」(下稱商會)會員(零售商號)並開業半年後,才可接受申請,而現有會員開設分行則不在限制之列;須填寫「申請表」及「規則及附例」各一份,由負責人簽署及蓋章後,正本交回商會。 3. 申请商号须缴付每年度之参与费。 4. 申请商号其同店分行亦须一并申请「天然翡翠标志」。如其中分行没有售卖天然翡翠,则须填写豁免声明,经商会核实方可。日后该分行出售天然翡翠,须立即通知及办理申请「天然翡翠标志」。 5. 現有商號及其同店分行如不願意(申請豁免除外)辦理申請,須交還已發的「天然翡翠標誌」,將不退回已繳費用。 6. 申請商號須同意商會派員到申請店內抽取任何翡翠玉件(以下簡稱玉件)作鑑定測試之用,測試玉件於鑑定後將獲發還(抽取件數按當年度規定去執行)。 7. 因保险理由,被抽取鉴定之玉件,经会方人员于申请店内将其密封,由申请商号按指定日期及时间交到商会,再转交认可鉴定公司作测验。逾期或不按指示者,须协商再作安排,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申请论。 8. 经商会「品质控制及标志小组」审定后,鉴定结果全部符合天然翡翠认可计划者将获发给「天然翡翠标志」一个,有效期限为一年,以确保优质标准。 9. 倘鉴定结果中有处理翡翠、树脂充填翡翠、染色翡翠或假翡翠,即在一次抽验五件玉器中,其中一件鉴定未符认可标准,即非天然翡翠者,则该申请商号须再被抽取玉器五件作测试,而再次被抽取之玉器鉴定费用由申请商号支付,而未符认可标准者,申请商号将不获发「天然翡翠标志」。 10. 「天然翡翠标志」之有效期为一年。商会每年抽验至少一次五件,符合认可标准者方可继续持有标志,另外会方亦会作不定期抽验,而化验费用则由商号支付,以确保认可标准。 11. 如遇与顾客有纠纷或投诉,「品质控制及标志小组」有权要求被投诉之商号作合理解释,被投诉的货品交由认可鉴定公司测试,如测试结果显示不是「天然翡翠」,被投诉之商号须立刻全数收回货品,如被投诉三次或以上成立者,该商号之「天然翡翠标志」资格立刻被终止,并收回由商会发给的标志,其他载体亦须删除,并交由海关跟进。 12. 一切有关不符合认可标准而引起之诉讼,商会不负上任何法律上之责任。商号同意赔偿商会因由于上述有关之纠纷或诉讼所承受之一切损失及支出费用。 13. 商会将透过传媒作广泛宣传「天然翡翠标志」,故凡申请标志之商号需依商会规定缴付宣传费用,不敷之数由会方支付。 14. 倘违反上述任何规例,商会可随时收回所发之「天然翡翠标志」。 15. 「天然翡翠标志」为商会所拥有,商会有权随时收回或更改设计。 16. 商会对上述「规则及附例」有最终决定权及修改权。 |

